海南经营性运输车辆开始年审
阅读:1421次 发布时间:2014-01-04

  海南省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、道路货物(含危货)运输车辆和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2013年度审验换证工作,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至2014年2月28日结束。其中,省际班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于2013年12月31前结束。
 

  有下列3种情形的重点营运车辆: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(行车记录仪)、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;未按规定提供卫星监控记录数据(行车记录数据)的;省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车辆动态定位数据的,一律不予通过2013年度年审。
 

  年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,营运车辆2013年度换发牌证审核表;营运车辆2012年度换发牌证审核表;车属公司提供报单车辆汇总表;《道路运输证》正、副本原件;《车辆行驶证》正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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