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德校车安全管理设新规
阅读:1414次 发布时间:2014-02-18

  校车安全涉及学生生命安全,近年来,校车运营秩序也广受社会各界关注。2014年1月26日记者获悉,广东顺德区委副书记、区长黄喜忠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,审议通过《顺德区校车运营单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进一步规范顺德区校车运营秩序。同时,会议还研究了大良街道新城区公共教育基础设施配置等事项。
 

  出台新规加强校车运营秩序监管

 

  近年来,各地校车安全事故屡见报端,校车的运营秩序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。在1月26日的区政府常务会议上,与会成员就如何加强顺德的校车安全问题,展开了深入探讨。经过讨论,会议通过《顺德区校车运营单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 

  记者了解到,《办法》将会进一步规范顺德的校车运营秩序,加强对校车运营单位的监管力度,以保障乘车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。
 

  根据《办法》,区一级将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,统筹协调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成员单位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。
 

  《办法》实施后,如果企业要申请成为校车运营单位,则需要符合在顺德依法设立、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并在顺德区范围内从事校车服务等条件。而想申请成立校车运营单位用于接送中小学生、幼儿的车辆,就需要投入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中小学生、幼儿专用校车。
 

  除了抬高运营单位的准入条件外,《办法》也对校车的驾驶员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。
 

  据了解,每辆专用校车需配备1名校车驾驶员和1名以上的管理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、幼儿,校车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,配备安全管理人员,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,还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,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、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,保障学生、幼儿乘坐校车安全。
 

  此外,校车的运营单位还需要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,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,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措施。
 

  完善新城公共教育基础设施配置

 

  另外,为加快完善顺德新城公共教育基础设施配置,会议还决定,在南城水轴片区易地重建南江中学,同时新建一所小学。
 

  会议还讨论调整顺德区堤围防护费征收政策的事项,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,从2014年1月1日起2年内,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%,对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免征。
 

  会议确定了2014年区重点建设项目规模标准。达到标准的建设项目经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认定后,在项目审批时可享有绿色通道。
 

  会议还就闲置土地认定的范围、标准、处置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审议,明确了具体操作指引。同时,伦教羊大路以南、新基北路以东地块公开交易出让等一批事项,也在会上讨论后得到了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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