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乡芦溪26辆不合格校车被停用
阅读:1305次 发布时间:2013-09-26

  记者2013年3月1日从江西萍乡市消防支队获悉,为确保新学期校车运行安全,萍乡市芦溪县教育局联合县交警和消防部门,对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的100余辆校车进行了全面检查,通过对车辆安全性能、消防安全等因素考核,共对26辆不合格的校车进行了停用。
 

  据介绍,连日来,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校车车辆的安全门、灭火器、安全锤等灭火、逃生、救生器材是否齐全并保持完好,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还对校车安全员和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。检查人员发现,部分校车存在手续不齐全、车载灭火器缺失或过期、安全检查缺失、车身无校车安全标识等问题。
 

  针对个别校车无灭火器、无安全锤的情况,消防执法人员当场责令驾驶员立即停止运送学生的行为,要求立即整改消防隐患,配齐相关的灭火、逃生、救生器材后才能接送学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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